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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中心申报
申报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好处:1、为促进和完善合肥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合肥市政府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奖励20万元;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中心承担该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中心建设期间所需经费筹集采取“单位自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的原则。4、一份荣誉,由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一、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目标:
1、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安徽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组建中心旨在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可规模化生产的成套技术、标准、工艺、装备。
3、为行业或领域进行人员培训,培养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4、中心对外开放,接受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等任务。
5、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接纳国内外相关科技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到中心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
6、积极发展科技产业,形成技工贸一体化、自我良性发展的能力。
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由省科技厅根据省情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省有关厅局及市科技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归口管理中心的组建、实施、检查和监督,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工程中心建设主要依托省内行业或领域中科技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或是多个单位的联合体,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二、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已完成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显著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能力及成果转化成功经验。
3、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4、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5、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工艺设备和分析、测试设备。
6、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套资金的能力,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7、产学研联系密切,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与管理:
1、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发布指南,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只设立一个中心,采用竞争择优的办法组建中心。
2、中心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指导下,实行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主要通过面向相关行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3、中心与依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业务上相对独立,经济上实行单独核算,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人代表。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出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中心。
4、依托单位应成为中心的科研后盾,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人才等综合优势和基础条件,并提供行政保障和后勤支撑等。
5、中心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其组建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6、省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者,由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7、对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省科技厅每两年对中心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中心承担该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管理不善者,责成其限期改进,对连续两次绩效评估较差者,暂时取消其省中心的资格。
8、中心建设期间所需经费筹集采取“单位自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的原则。中心建设期间,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根据合同要求落实匹配资金并先期投入,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对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省科技厅将缓拨、停拨经费。中心建设所需的财政拨款,按照《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4〕247号)执行,主要用于购置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引进技术,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新添置的仪器设备统一纳入国有资产渠道,依法管理。中心建设的财政拨款,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挪用。经费实行单独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四、申报时间:
1、 每年5月份左右(以每年的通知为准)前向所在县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于5月底前向市科技局计财处提交推荐材料。
2、以县区(市)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所在县区、开发区、巢湖市科技(经贸)局,由县区、开发区、巢湖市科技(经贸)局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初审合格后,向合肥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材料。

说明: 
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如果由企业单独来操作,可能会耗费许多时间与精力而不得其所。建议可以与专业的项目申报代理机构合作,在他们的帮助辅导下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将大大提高认定申报的成功率。

附件1: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一、安徽省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依托单位:(全称)
三、合作单位:(全称)
四、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市(试点县)科技局、部属高校)
五、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六、组建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重点说明: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定义,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组建中心的必要性、可行性;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作用。
七、国内外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和趋势
国内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省内的技术水平和技术需求等。
八、依托单位情况
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机构、设施、研究开发活动及效益);
依托单位在该技术领域的优势(承担的国家、省内有关课题,取得的有关科技成果,在国内、省内的地位和影响,人才队伍等);

九、组建内容及实施方案设想

(一)组建中心的目标和任务;
(二)中心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运行模式;
(三)如何发挥 在行业科技进步中的带动作用;
(四)有关经费预算:包括申请财政拨款、贷款和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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