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位置导航: 您当前位置:合肥高吉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高新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22 9:24:57   浏览次数:2577

 

    为落实《2017年合肥高新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精神,规范政策专项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和审核按“定期申报、部门初审、会议会审、网站公示”的程序执行。由责任部门受理企业申报,责任部门根据财政安排,将初审结果提交高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将审核结果在“合肥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财政安排资金,按属地原则进行及时拨付资金。

三、申报时间

2017年下半年和次年年初进行两次申报,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政策第9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套补助政策

政策内容及条件对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不包含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有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比例配套,无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中央到位资金10%的比例进行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这里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指通过各级发改、经信、商务系统分级上报的,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批准实施的中央财政性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统计报表规上企业报送,规下企业提供说明即可,下同); 

企业获得国家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拨款资金进账单

受理部门:经贸局

()政策第11条: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及条件对集成电路设计、开发企业以及测试的公共技术平台等,按照《合肥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合高管〔2016247号)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根据《合肥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要求。

受理部门:招商局

()政策第12条:支持语音信息产业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及条件对符合语音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经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列入2017年“语音及人工智能”项目库,根据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2015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项目资金申报书(根据省战新办相关通知编写)

受理部门:经贸局

(四)政策第13条:鼓励光伏产业发展以及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

1、光伏产业产能提升奖励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高新区内光伏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生产企业,其年新增产能达到0.5GW以上的,新增部分按照50万元/GW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项目可研、立项、环评、能评材料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2、光伏推广应用奖励

申报条件及政策

在高新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高新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面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光伏项目验收报告、供电公司出具的实际发电量证明、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

受理部门:经贸局

(五)政策第14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1、研发费用补贴

申报条件及政策

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加大投入,对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自主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年以上(研发费用认定以税务部门确定的企业实际发生额为依据),且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纳税同比增长,给予企业研发费用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研发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等。

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企业实际发生额为准。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加计扣除明细表; 

研发费用科目明细账及相应发票复印件。

2、认证批件补贴

申报条件及政策:

对当年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临床批件、药品注册批件的医药生产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批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给予每个注册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或复审的生物医药生产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或复审的生物医药销售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受理部门:经贸局

(六)政策第15条:支持高端装备产业的发展和应用政策

1、首台(套)政策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售出首台(套)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技术装备企业,给予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售价2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提供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相关文件、首台套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

2、机器换人配套补贴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获得安徽省工业投资综合奖补资金的企业,给予省级补助资金20%的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省级资金认定文件、省级补贴资金拨付凭证。

受理部门:经贸局

(七)政策第16条: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鼓励节能环保核心区内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参与环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对实质性承担环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工程、设备采购类项目按照合同总额5%、运营维护服务类项目按照三年实际营业额的5%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项目简介;项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及环境监测报告;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受理部门:环保分局

八)政策第17条: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

1、平台奖补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对于高新区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化公共支撑平台,年交易额达1000万元以上,当年服务区内企业超过20家的,给予平台拥有单位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平台获批文件,纳税申报表、销售科目明细账及票据;

与区内企业服务协议、委托合同、转账凭证及发票。

受理部门:经贸局

2、鼓励企业开展电商业务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网络销售业务,对区内生产型企业委托第三方或自建团队运营网店或网络旗舰店,且线上年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网络促销费用、软件服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2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其网销零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1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网销分类明细账、电商网络服务费用明细账、合同、发票。

受理部门:经贸局

 

(九)政策第18条: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文化企业参加国内各种展会,按每个标准展位费用的50%予以补贴,按参展产品运输费的5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获得省级、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文化产业发展奖励申请表;获得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件或证书(申请文化产业基地奖励的文化企业提供);文化企业参加国内展会展位费、参展展品运输费发票,展会通知,展会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展会补贴的文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受理部门:科技局

 

(十)政策第19条: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争先创优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商务部颁发的有关证书或文件。 

2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

申报条件及政策在高新区新成立或新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到5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存量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上年度服务外包统计报表; 

3、服务外包认证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认证证书。

受理部门:经贸局

 

(十一)政策第21条:战新产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推动优势产业融合示范,鼓励企业打造云制造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研发设计、物流分销、电子商务、售后服务,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型。对当年通过并购引进或孵化培育新增2户以上具有产业关联度的规上(限上)企业的龙头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企业及其关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关联企业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经贸局

 

(十二)政策第22条:鼓励企业创优达标转型升级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1)对当年获得省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安徽精品、市级品牌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新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每个产品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3)对当年获得国际性质量管理小组金奖、银奖、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质量管理团队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企业,给予质量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安徽省质量奖的企业,给予质量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20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国际和国家级年度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以及获奖产品已在本区形成一定销售规模的区内专业工业设计公司,给予其市级奖励资金50%的配套;对新引进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

受理部门:经贸局

(十三)政策第23条:企业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奖励

1、   节能降耗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依据高新区与企业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当年万元产值能耗下降情况较好,排名前五名且比上年指标下降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年度万元产值能耗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经贸局

2、   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对建设终端监测系统(监测点),且获得实际奖励资金支持的工业用户,给予市级奖励资金20%的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市级补助下达文件及拨付凭证

受理部门:经贸局

3、支持企业环保投入政策

1)支持企业自主开展环保项目

申报条件及政策鼓励企业自主投入开展重点污染源改造项目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示范项目。对当年完成项目的区内企业给予总投入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达到一定节能减排效益并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项目简介;项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及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验收报告和环保主管部门验收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受理部门:环保分局

(十四)政策第24条:鼓励标准化体系建设

1、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以奖代补

按照《合肥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合高管〔2012182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受理部门:安监局

2、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经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验收的高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给予每个站点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委托合同、验收文件;

受理部门:经贸局

 

(十五)政策第25条:企业选聘员工补助

1促进就业奖励。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园区企业(不含人力资源公司)当年净增就业人员达20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3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园区企业,当年较上年度缴纳社保人数净增200人以上,对超出人数按300/人给予就业奖励。

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促进就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企业当年12月份及上年12月份社会保险缴费核定单复印件各1份。

受理部门:人事劳动局

2紧急招工补贴。

申报条件及政策园区规模以上企业通过有偿职业介绍方式,从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技工职业院校一次性招录员工达30人以上,工作满3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3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因紧急缺工,通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技工职业院校解决用工需求,企业须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机构职业院校签订协议,一次性招录员工达30人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一次性按300/人给予企业招工补贴。

本条第1款和第2款人员不可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学校办学许可证;企业与人力资源机构或技工职业院校签订协议;招工补贴花名册(附件3);社保参保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企业支付给人力资源机构或院校招工费用证明材料;《招工补贴申报表》2份(附件2)。

受理单位:人事劳动局

(十六)政策第26条:鼓励企业规模“上台阶”。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工业产值(营业收入)首次达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5万、1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受理部门:经贸局

(十七)政策第27条:鼓励企业拓展外向型业务。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首次实现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进出口额超10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给予10万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海关统计证明;

受理部门:经贸局

五、附则

1本政策第6781015条第2小项、20条、24条第3小项、28条,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另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所有附件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统计报表为规上企业提交,非规上企业需提交说明材料。

3申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将企业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其他特别要求的将在发布兑现通知时公告发布。

5、本细则由区经贸局、财政局会同其他责任部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经贸局65869522,财政局65331293,人事局65312374,招商局65311910,科技局65329952,环保局65321037,安监局65359617

 

 


版权所有:合肥高吉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www.gj-zscq.com 电话:0551-62613803  Email:3100623339@qq.com 技术支持:企隆网络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378号  备案号:皖ICP备16006796号-1
收缩
  • QQ咨询

  • 在线咨询
  • 点击立刻咨询
  • 点击立刻咨询
  • 点击立刻咨询
  • 电话咨询

  • 0551-62613803